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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在職研究生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招生簡章

  • 所屬專業(yè):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授課方式:
  • 學費:38000
  • 學制:2年
  • 招生狀態(tài):正在招生
  • 上課地點:長沙市



※學校簡介※

  湖南大學座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校區(qū)位于湘江之濱、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學府、百年名?!敝u。她不僅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學院簡介※
  湖南大學法學院是中國近現(xiàn)代法學教育中歷史底蘊最為厚重的法學院系之一,其學脈可上溯至1897年的時務學堂。后歷經湖南仕學館法政速成科、法政學堂、公立法政專門學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學定名即設法科。1945年設立法學院(含法律、政治、經濟三系)。延至1952年全國高等教育院系大調整至中南政法學院前,湖南大學皆系全國法學教育的重鎮(zhèn)之一。學院現(xiàn)有全職教師70多人、非全職工作型教師(含兼職研究生導師)80余人、非全職顧問型教師30多人,其中全職教師中教授20人、副教授30人、助理教授(講師)20多人,海外名校博士畢業(yè)的教師占近四分之一。教師中全國學科研究會副會長3人,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4人,國家社科基金會評專家1人,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2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5人,全國教學競賽一等獎獲得者1人。


※培養(yǎng)對象※
  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y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從事本專業(yè)相關工作的在職人員。


※培養(yǎng)目標※
  在職攻讀法學專業(yè)主要面向政法部門、法律實際工作者、從事本專業(yè)相關的在職人員,培養(yǎng)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zhèn)?、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法治國家建設需要的實踐型、復合型、高層次的法務人才。


※培養(yǎng)方式※
  1、課堂集中面授,疫情期間網絡直播授課;
  2、周末授課,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一個月2-3次課程。


※專業(yè)方向※
  民商法、經濟法、刑法、憲法與行政法學。


※招生報名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注: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得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可申請參加課程學習;


※學習年限及收費※
  一、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課程學習培養(yǎng)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和撰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二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八年內完成兩個階段的學習。
  二、第一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第二階段:申請人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后,完成學位論文的開題、撰寫和答辯。
  四、收費標準: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收費標準:38000元。

 

※頒發(fā)證書※
  一、完成培養(yǎng)計劃規(guī)定學分,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由湖南大學法學院發(fā)課程合格證明材料。
  二、申請碩士學位者,參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的規(guī)定》要求,通過國家統(tǒng)考的公共管理綜合水平及外語水平考試和論文答辯,按照湖南大學申請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的流程完成各項申請工作,經學校學位委員會評定通過,可授予管理學碩士學位。

 

※專業(yè)目錄※

  同等學力申碩招生專業(yè):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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